台北地檢署偵辦盜領獨居長者遺產的台版「地面師」詐騙案,台北地院今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等罪重判身兼「公證人」的律師蔡鴻燊25年徒刑,刑度比主嫌蔡尚岳的14年還來得重,他聽完審判長宣讀後,不顧還有其他被告待宣判,直接哭了起來,大喊「我什麼都不知道」,但事實上他靠詐團進帳890萬元賄賂。
檢方起訴44人,被告包括民間公證人蔡鴻燊(39歲)、戶政事務所辦事員葉濬誼、台北市警中山分局警員駱勁達、曾拍過A片新北地院家事科書記官游立綸與數名里長。檢方統計有11起詐領獨居老人遺產案,7件既遂、4件未遂,其中詐騙案最高金額為5580萬餘元,全案不法所得1億4925萬4298元。
蔡鴻燊是今天第二個宣判的被告,當他聽到自己的刑度高達25年時,先是頻頻發出「嗯嗯」的啜泣聲,接著不顧審判長江俊彥還在宣讀主文,直接嚷嚷「天啊」、「我真的沒有」、「我真的不知道」,審判長發出第一次警告,他繼續說「我都不知道」、「我怎麼會知道」,還說「來的時候就長這樣」。
審判長避免蔡鴻燊干擾宣判,讓法警先帶他退庭,蔡走出法庭後放聲大哭,哭聲淒厲不止。
蔡是44名被告中,「唯4人不認罪」中的1名,北院依卷資料,認定蔡鴻燊為了獲取蔡尚岳期約的1成賄款,明知所認證的聲明書內容不實,且聲明書後附偽造的遺囑,卻仍配合辦理,並因此於3件假遺囑案中分別收受120萬元、220萬元、550萬元賄賂,總計890萬元,犯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。
北院認為蔡鴻燊身為民間公證人,從事認證事務,竟為獲取自身利益,不恪遵法令而收受主嫌蔡尚岳、「二當家」王煜堤的賄賂,配合兩人違反自身職務,嚴重影響社會對公務員信任的程度。
蔡鴻燊飾詞否認犯行,北院認為他態度不佳,無悔意,且蔡鴻燊除耗費司法資源傳喚多達20餘名證人外,還在證人證述不利於己時,擅自「出言干擾證人作證」。比起蔡尚岳認罪、王煜堤偵查中即同意變賣所扣押的房產、手錶,不認罪又「齣頭多」的律師蔡鴻燊,因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、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等8罪,成了台版「地面師」詐騙案被判最重的被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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擔任「民間公證人」的律師蔡鴻燊參與盜領死亡長者遺產,台北地院今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重判他25年徒刑,褫奪公權10年。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